Accounting003c (12)
Nch 隱私權聲明
消費者還必須有機會明確承認訂單需要付款義務,包括常規金額,例如透過點擊明確標記的按鈕。 一次性付款的金額和任何後續定期付款的金額都必須清楚地傳達給消費者。 就《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而言,以折扣價出售其組織的藝術展覽門票的市政府可被視為交易者。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認識到自律機制的重要性,並明確了行為準則官員和監管機構在執行中的作用。 除了實施 UCP 指令之外,成員國還可以鼓勵規範負責人積極尋求公平的商業慣例。 電子商務指令 (190)、視聽媒體服務指令 (191) 和電子通訊指令 (192) 工商登記 同樣對出於直接商業目的發送商業通訊和電子郵件提出了某些要求。 《消費者權利指令》第 設立公司 8(5) 條也對隱性行銷的一個特殊面向進行了規定。 在環境主張領域,專業護理的要求可能包括源自國家和國際標準和行為準則的原則。 例如,盡職調查可能要求貿易商用於宣傳其產品的環境優點的認證計劃符合這些標準,並為消費者提供顯著的利益,並受到獨立的監督和審計。
其他例子包括購買的數位媒體在與經銷商的合約結束後可能無法使用,或者消費者必須在汽車製造商認證的車間進行車輛維修,因為只有他才能存取全方位的診斷資訊資料。 商家使用不同的技術來增加平台上產品的正面評論數量,並減少負面評論的數量或重要性。 工商登記 為了促進產品銷售,一些貿易商組織發布虛假正面評論,例如讓專業公司透過社交網路或其他方式招募真正的消費者。 然後,這些消費者在線上平台上從這些商家購買產品,並提供五星級評論以換取特定優惠。 或者他們鼓勵消費者在不透露贊助事實的情況下測試他們的產品,以換取發表評論(贊助評論)。 搜尋引擎使得根據特定演算法在網路上搜尋資訊成為可能。 其他中介機構,例如線上市場和價格比較服務,也提供透過其服務在不同產品和賣家之間進行搜尋的能力。 消費者期望搜尋結果是“中性的”或“有機的”,並且基於相當公正的標準。 設立公司 然而,服務提供者在收到相關第三方商家的直接或間接付款後,也會在搜尋結果中加入付費廣告或提高產品的排名。
但是,該網站必須包含有關產品的基本特徵、價格以及第7(200)條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資訊。 此外,根據第 7 條第 (4) 款的介紹部分,在發出購買邀請時,貿易商不必提供在當時情況下已經很完善的資訊。 第 公司設立 7 條第(1)款強調,為了確定商業行為是否具有欺騙性,必須「根據事實情況-考慮其所有特徵和條件,以及其傳播手段的限制」來考慮。 會計師 另一方面,如序言(15)所述,如果成員國根據最低要求條款引入了超出共同體法律規定的附加資訊要求,則未能提供附加資訊不應被視為在規定範圍內的誤導性失敗。 因此,消費者最初並不期望在不同國家銷售的品牌商品具有不同的成分或特性。 因此,如果他們知道在其國家/地區出售的商品在特性或成分上與在其他國家/地區提供給消費者的商品不同,他們可以避免購買該商品。
一個例子是免費數位電視頻道僅向擁有必要數位接收器的消費者開放,類似的通話套餐僅向擁有電話線的消費者開放。 如果貿易商無法提供足夠的相關證據來證明消費者使用該產品可能產生的物理效果,則該聲明屬於附件一第 17 點所列禁止商業行為的範圍,如果存在以下情況:沒有歐盟部門立法。 為了增加法律確定性,最好對那些在所有情況下都不公平的商業行為進行定義。 然而,為了不給交易者帶來不必要或不成比例的資訊負擔,第7條第(4)款的要求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根據情況需要不同的資訊。 特別是,根據第七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的澄清,根據前款的規定,必須明確所使用的通訊工具的實際情況和局限性。 雖然這些規定著重於特定的商業慣例或部門,但第 會計師 7 條第(2)款的範圍是一般性的、更廣泛的,可以適用於任何商業慣例。 此外,它還對食品和飼料行業企業家施加了有關食品和飼料的標籤、廣告和展示的一般義務,包括其形狀、外觀和包裝、使用的包裝材料、貨物 它們被提出的方式和方式。
此外,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5條第(2)款,任何被視為交易者的平台均不得在其對消費者的商業行為中違反專業謹慎的要求。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2(h) 公司登記 條,「專業關懷」是指根據公平市場慣例和/或一般原則,可以合理預期貿易商對消費者採取的專業知識和關懷水平誠信,交易者的活動範圍。 例如,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 條,線上平台必須使其服務的基本特徵透明。 根據平台的特定業務模式,不同的要素可能與消費者相關,例如平台報價的覆蓋範圍(例如,賣家的行業、類型和數量)、資訊更新的頻率(尤其是有關價格的資訊)。 可用性)、在平台上運營的供應商如何選擇以及是否以及如果是的話如何驗證其可靠性。 對於透過郵政和其他印刷廣告進行的行銷,歐盟沒有類似的部門規則。 台北會計事務所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特別是附件一的第 26 點,對它們進行了詳盡的監管。
商家使用預先勾選的方塊或以模糊和令人困惑的方式提供附加服務,從而隱藏了不必預訂附加服務的可能性或使消費者很難不選擇附加服務。 透過這種方式,商家可以誘導消費者接受他們原本不會使用的額外服務。 台北會計師 審計 對於「搶先體驗」遊戲(即仍在開發的遊戲)的優惠,零售商應明確消費者的期望,例如搶先體驗遊戲的內容和發展前景。 商家了解消費者在賭博和視訊遊戲中的隨機內容方面的購買歷史。 設立公司 然後,針對消費者提供包含類似元素的個人化商業通信,以便提高選擇此類產品的可能性。
例如,根據所討論的產品,如果忽略運輸等因素,有關環境友善性的比較聲明可能會產生誤導,特別是當這些因素對產品的環境足跡影響最大時。 該禁令包括強迫兒童直接購買產品或說服成人(「嘮叨」)為他們購買東西。 許多零售商多次抱怨這項禁令,表示很難區分針對兒童的行銷和針對其他消費者的行銷。 在本例中,一家公司向新客戶承諾,每招募一個新客戶就會獲得一筆獎金。 法院對消費者賺取收入的機會主要來自於將新客戶引入系統表示懷疑,並指出支付給現有會員的獎金僅部分由新會員預期的經濟補償提供資金。 法院也回顧說,附件一的規定不禁止特定做法,這一事實可能構成指令一般規定(第 5 條至第 9 條)下的不公平。 "只有當系統要求消費者提供經濟補償(無論數額多少)以獲得主要來自其他參與者進入該系統的收入時,基於金字塔原則的計劃才被視為不公平的商業做法,而不是來自其銷售或消費的產品」(238)。 一家國家法院發現,一名貿易商讓他的客戶很難終止與他的服務合同,以至於他們經常陷入事實上的自動續約合同,這是一種激進的商業行為 (227)。 攻擊性是一種商業行為,在其事實背景下——考慮到其所有特徵和情況——騷擾、脅迫——包括使用身體暴力——或透過未經授權的影響,實際上或可能嚴重限制普通消費者的選擇或行為自由。 根據第 7 條第 4 款 e) 合格會計師 點,購買邀請中也必須提及撤銷權或終止權的存在。
歐洲法院在 Bankia 案 (65) 的判決中回顧,根據《合約不公平條款指令》審查合約條款公平性的國家法院,甚至可以依職權評估商業合約條款的不公平性。 此類資訊要求通常比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下的資訊要求更為具體。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規定,其他歐盟立法中與商業通訊相關的資訊要求是「重要的」。 兩項規定之間存在衝突,或其他歐盟立法的內容與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相關規定重疊,例如透過更詳細地規範相關行為和/或將其應用於特定部門(20)。 該指令違反了一般禁止虧本銷售商品或虧本銷售商品的國家規定,並且該規定允許基於不包含在不公平商業行為中的標準的原因偏離該禁令指示。 即使其他歐盟立法也適用於特定情況,也不排除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適用。 除了分時度假指令提供的保護之外,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也為消費者提供保護。 除具體規則外,有關有組織旅行形式的指示並不妨礙將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適用於旅行套餐和旅行服務團體。 攻擊性行為可能包括其他國家立法(例如合約法或刑法)已涵蓋的行為。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為此增加了一層額外的保護,可以透過公共執法手段激活,無需刑事或民事訴訟。 第 7(4)(c) 條要求貿易商在其購買邀請中註明完整(或最終)價格。 最終價格必須包括在要約發佈時不可避免且可預見的適用成本和稅金。
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透過將社會、環境、道德和消費者考慮納入其業務運營和核心策略,對其對社會的影響承擔責任。 計算罰款時要考慮的相關銷售收入是在實施罰款的成員國實現的銷售收入。 然而,第 13 條第 (3) 款也允許根據貿易商在受一致行動影響的所有成員國實現的銷售收入確定罰款,如果由於消費者保護合作的協調,單個成員國國家代表參與成員國處以罰款。 食品部門(例如《一般食品法條例》(42)、《食品消費者資訊條例》(43))。 另一方面,該指令的範圍包括那些其目的(甚至與其他利益一起)是消費者經濟利益的國家立法。 其原則條款涉及廣泛的實踐,並且足夠廣泛,足以涵蓋快速發展的產品和銷售方法。 根據 ZVPot 的說法,如果是遠端合約或異地合同,消費者有權在收到合約後 登記工商 14 天內通知我們他們要退出合同,甚至無需證明其決定的合理性。 消費者是在其專業或營利活動之外獲取或使用商品和服務的自然人。 合約的撤銷是根據 ZVPot 進行的,因此不適用於法人實體。 我們透過實施行業標準安全實踐和措施來保護我們控制下的個人信息,以防止濫用、未經授權的訪問、披露或修改信息。 會計師 我們將個人資訊的存取權限限制為對此類資訊有業務需求的人。
作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5 條所載專業謹慎要求的一般原則,貿易商必須採取適當措施,確保其電子介面的設計不會扭曲消費者的交易決策。 公司登記 因此,《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以及《消費者權利指令》)的新規定僅要求有關主要排名參數及其相對重要性的「一般」資訊。 這種對P2B法規的偏離反映了消費者的資訊需求,因為他們需要易於理解、簡潔的資訊。 基於同樣的原因,《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和《消費者權利指令》的規則並不要求按照 P2B 法規的要求披露主要排名參數的相對重要性的「原因」。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5(2)(b)條進一步明確了當某些消費者群體的利益受到威脅時對普通消費者的審查。 當一種做法針對特定消費者群體時,必須從該群體的普通成員的角度來審視該商業做法的影響。
市場使貿易商和買家(包括消費者)之間簽訂合約成為可能。 法院明確表示,可以根據第 7 條第(4)款對廣告進行評估,特別是為了檢查是否已提供所有相關信息,例如提供每種產品的貿易商名稱,同時考慮空間限制和案件其他具體情況。 法院也澄清,第 7 條第(3)款可能存在空間障礙,這可能有理由省略某些貿易商的郵政地址和身分資料。 然而,該資訊必須在訪問平台(210)之後簡單且快速地提供。 一家國家法院發現,視力受損的人也可以被視為普通消費者,並且以非常小的字體打印訊息可以被視為欺騙性的商業行為(140)。 根據第 eleven 條,向此類控制機構提出上訴絕不能被視為放棄向法院或行政當局尋求法律救濟。 特別是,線上平台分析、管理和銷售消費者偏好和其他用戶生成的內容。 在這種情況下,個人資料的收集和處理必須遵守《電子通訊資料保護指令》和《一般資料保護規範》的上述法律要求。 (291) 根據本法規第 6 條 c) 點,禁止展示不符合法規要求的標籤、標誌、符號或銘文,如果它們可能在能源或能源方面誤導或混淆消費者。 根據第 3 公司設立 條第(1)款,最終用戶必須了解有關出售、租賃、分期購買或向最終用戶提供的電力、其他形式的能源以及適用的其他基本資源的消耗資訊。 2016 年至 2019 年間,在歐盟委員會和國家當局的倡議下,Facebook、Twitter 和Google承諾使其做法符合歐盟消費者保護法。
財務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