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ounting003c (240)
Howmet 線上隱私權聲明
簽署合約前的誤導性訊息,使客戶產生錯誤的印象,即可用度假地點的選擇實際上是無限的,或者合約可以輕鬆出售或交換。 商家也有義務向旅客告知可選或強制保險,涵蓋旅客取消行程的費用,以及發生事故、疾病或死亡時提供的援助費用。 公司設立 當消費者從家用電腦造訪零售商的網站時,可以透過電腦的 IP 位址或其他方式來識別被歸類為「具有較高購買力」的消費者。 例如,提供給該消費者的價格可能比向新消費者或「購買力較低」的消費者提供的價格平均高出 10%。 動態定價(或即時定價)是指根據市場需求高度靈活、快速地修改產品價格。 經銷商可以看出,由於個人生活中的事件,這名青少年的情緒很脆弱。
「相當謹慎的消費者」不會相信包裝上廣告的尺寸意味著相關促銷產品的尺寸增加了相同的數量(136)。 一般消費者通常不會將任何治療效果歸因於標有「皮膚病學測試」的產品,因為它們不具有任何此類效果(137)。 由此可見,第五條第二款的措詞與後續條款的措詞不同,但對消費者行為的重大扭曲的要求是相同的。 除了支持或反對購買的決定之外,消費者還可以就產品或服務做出廣泛的交易決定。 這個定義不僅包括代表自己行事的交易者,還包括「代表」或「為了另一交易者的利益」行事的個人,包括消費者。 不正當競爭行為產生的非合約義務適用的法律是該行為損害或可能損害競爭或消費者集體利益的國家的法律。 如果無法取得貿易商年營業額的信息,例如新成立的企業,第 thirteen 條第(4)款規定成員國可以處以至少 200 萬歐元的最高罰款。 會計師 2020 年 12 月 15 日,委員會發布了《數位服務法》提案 (78) 和《數位市場法》提案 (79)。 《數位服務法》旨在更新和擴展歐盟電子商務和平台的規則,而《數位市場法》旨在為所謂的「看門人」營運的某些服務引入額外義務(80)。 說明(15)規定,如果現有歐盟法律文件中的最低協調條款允許,成員國可以保留或補充與合約法相關的資訊要求。 本文件中所述的意見並不預先判斷可能在法院代表的歐盟委員會的立場。
他們在管道、電氣工作、木工和一般維修等領域擁有廣泛的技能。 保留收入、支出和其他財務活動的準確記錄,以確保財務穩定性和合規性。 收入上限可以享受這一優惠稅率,具體取決於公司在馬德拉創造的就業機會數量。 IBCM制度的一個重要特點是,法律明確規定了公司必須滿足的適當內容要求,以獲得相關稅收優惠。 會計師事務所 IBCM 涵蓋廣泛的活動,包括:商業、工業、服務業和航運。 可以享受最大的利益;電子商務、智慧財產權管理、股權、貿易、航運和航海。 請隨意使用「搜尋」或下面的篩選器來尋找最適合您的需求和興趣的文章。 (c) Howmet Aerospace Inc. 承認在未受保護的情況下向第三方傳輸資料的情況下可能承擔責任。 會計服務 吸塵器能源類別標籤上所標明的導致分類為能源類別的測試條件資訊的缺乏(行業特定法規並未要求),不被視為誤導性遺漏。 承擔公共利益任務的公共機構,例如管理強制醫療保險基金,可以被歸類為「交易者」。
在第三種情況下,消費者被要求透過招募新銷售人員的機制購買產品,並要求消費者初步同意或訂閱個人購物計畫(243)。 會計事務所 一方面,它關注實際分銷的銷售人員數量與招募的消費者總數的比較,另一方面,它關注銷售人員和外部銷售方的收入/收購的重要性的變化。 調查顯示,這些機制導致消費者無法支付費用來換取賺取收入的機會,收入主要來自其他消費者進入該系統,而不是來自產品的銷售/消費。 從評估的角度來看,服務的使用是否需要消費者有意識的行為或消費者是否可以禁用服務都無關緊要,因為在沒有足夠資訊的情況下,無法確定消費者是否可以自由地使用服務。 國家法院認為,要將商業行為歸類為侵略性和不公平行為,僅僅影響消費者的交易決策是不夠的,還必須使用特定的方法來影響消費者的交易決策。 這意味著,攻擊行為以貿易商的主動行為(「騷擾、脅迫-包括身體暴力-或不當影響」)為前提,消費者的選擇自由受到限制(225)。 根據第 會計 7(4)(d) 條,如果付款、交付和履約條件與專業注意的要求不同,交易者有義務提供有關資訊。 這意味著,只有當這些條件對消費者產生不利影響(與貿易商合理期望消費者提供的專業知識和關懷相比)時,才必須顯示此類資訊。 當貿易商向不同成員國的消費者展示成分或性能存在顯著差異的產品變體時,他們必須將自己置於普通消費者的位置,並檢查普通消費者是否有可能將這些不同的變體視為相同。 在這方面,貿易商可以從現有的良好分銷實踐中獲得靈感,即公司展示不同版本的食品(在每個國家市場同時提供),使消費者清楚地看到差異,同時保持識別產品的共同元素。 根據行為經濟學的觀察,不僅所提供的資訊內容,資訊傳達的方式都會對消費者的反應產生重大影響。 因此,第六條特別適用於商業行為可能「以任何方式,包括所有展示情況」誤導消費者的情況,「即使所提供的資訊實際上是正確的」。
因此,聲明必須基於強有力的、獨立的、可驗證的和普遍接受的證據,並考慮到最新的科學發現和方法。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不包含要求貿易商向消費者提供文件或其他支持證據的同等義務。 一家電信業者在廣告看板上打出廣告稱,消費者只需 合格會計師 1 茲羅提即可獲得兩台平板電腦或一部手機和一台平板電腦。 不過,零售商並沒有明確告知消費者,要享受這項優惠,他們必須簽署產品的24個月訂閱和36個月分期付款計劃。 消費者保護機構將此廣告歸類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 公司登記 (220) 第 6(1)(d) 條含義內的誤導性廣告。
關於資訊內容,平台必須提供決定產品排名的主要參數的「一般」信息,以及這些參數與其他參數相比的「相對重要性」。 線上市場必須採取措施,確保消費者根據商家提供的資訊收到有關商家身分的充分資訊。 工商登記 事實上,如果市場不提供有關實際交易者身分的信息,從而造成市場是實際交易者的印象,則市場可能要對交易者的義務負責。 應用此要求必須考慮到貿易商的合法利益,例如保護商業機密或智慧財產權,當局必須將其視為機密。 權利要求中的利益不得導致不允許的影響轉移,即必須避免在產品生命週期的其他階段產生或增強其他不利環境影響,除非總體淨環境影響得到顯著改善,例如生命週期。 合格會計師 公認或普遍接受的方法對相關產品類型進行分析,並應由第三方審查。
其他歐盟立法提供了額外的工具來防止某些產品類別的計劃報廢。 一名貿易商在其網站上謊稱他是與產品環保性能相關的行為準則的簽署人。 記帳士 如果生產鏈中棉花的來源無法追蹤且未與傳統棉花分開,那麼含有「永續棉花」的產品廣告可能會產生誤導。 將熨斗、吸塵器、咖啡機等電器貼上「環保」標籤,儘管測試表明它們的性能通常不如類似產品,或者根本沒有經過測試(299)。 使用「可生物降解」一詞來描述實際上不可生物降解或未經測試的產品 (298)。 新的消費策略(277)和2020年循環經濟行動計畫(278)為因應「洗綠」問題提供了進一步的建議。 該委員會也致力於制定碳清除認證標準等措施(279)。 如果消費者不需要支付訂閱費用和價格,那麼消費者可以透過購買電視等商品獲得「一定月數的串流服務免費訂閱」的說法是合法的。 建議除所列的設備預期用途及進行合格評定的應用領域以外的應用領域。 另一個案例是國家彩券案,涉及招募玩家聯合彩券的計畫。
例如,在機動車輛貿易中,價格抵銷協定被認為是常見做法。 經銷商購買消費者的二手車,消費者向經銷商購買另一輛車。 在這種情況下,商家的購買行為可以被視為消費者給予交易消費者方報酬的一部分。 法院就 Kirschstein 案中與商業慣例概念相關的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的範圍限制提供了指引。 對於此類侵權行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13(3)條要求成員國確保可以處以罰款,最高罰款至少為貿易商年營業額的4%。 因此,成員國可以將最高罰款門檻設定為高於貿易商年營業額的 4%。 他們也可能選擇根據更大的基準來罰款,例如零售商的全球銷售額。 同樣,他們可以將在消費者保護合作框架內採取一致行動的製裁範圍擴大到其他類型的侵權行為,例如國內侵權行為。 公司設立 例如,在 公司設立 Total Belgies 案中,法院認為全國範圍內禁止關聯報價違反了指令 (5)。
此揭露必須足夠重要,足以充分告知接收該內容的普通或弱勢消費者。 例如,如果有關商業通訊的資訊未顯著顯示(例如長免責聲明末尾的主題標籤;僅標識交易者)或要求消費者採取進一步行動(例如點擊「閱讀更多」按鈕)(360)。 一些社交媒體平台已成為廣告、產品發布和消費者評論的場所。 因此,由於商業元素與用戶生成的社交和文化內容混合在一起,它們可能會增加隱藏廣告的風險。 此外,消費者可能不會總是意識到零售商正在使用社群媒體進行行銷目的。 貿易商提供的關於他們採取了哪些步驟來確保所發表的評論來自實際使用或購買該產品的消費者的資訊也很重要,因為透過分析這些資訊來評估該貿易商是否是附件一新的,23b 會計服務 。
但是,最低價格必須是廣告中適用於某些產品的實際價格。 消費者保護機構對一家電信服務提供者處以行政罰款,該電信服務提供者因提供該公司無法提供的服務而收取費用,並且未告知消費者這種情況(215)。 第 7 條第 (1) 和 (2) 款對貿易商規定了一項非常普遍的義務,即提供一般消費者做出知情購買決定所需的所有資訊。 對於線上市場上提供的產品,無論提供產品的第三方是否為貿易商,均以第三方向線上市場提供者提供的聲明為準。 公司設立 對此,值得注意的是,在單一市場中,消費者普遍知道商品的自由流動和平等獲得商品的機會是有保障的。 在消費者眼中,品質的可控性和恆定性尤其體現在品牌身上。 此外,諸如「原創」、「獨特」和「創始人配方」等常見於食品包裝等方面的聲明,進一步強化了品牌所有者的訊息,即該產品在所有市場上都具有一致的特徵。
根據案件情況,隱含主張可能包括使用與環境永續性相關的圖像(例如樹木、雨林、水、動物)和顏色(例如藍色或綠色背景或文字)。 附件一第 26 點並未禁止遠距行銷本身,而是禁止持續且不必要的招攬行為 (261)。 第 17 條也適用於美容療程、保健產品等商品或服務,如果這些商品或服務在行銷時虛假聲稱可以治癒疾病、功能障礙或失調。 消費者保護機構對電信服務供應商提起訴訟,該供應商未能告知消費者必須支付啟動費用才能使用所提供的服務。 後一種產品的屬性以及普通消費者通常不期望從給定產品類別或產品類型中獲得的限制性條件必須特別傳達給消費者,因為它們特別容易影響他們的交易決策。 例如,此類特徵可能包括對服務的持續時間或性質和性能的限制(例如光纖互聯網的類型),或商品的特定成分或規格(例如寶石的合成來源,例如鑽石)。 有關商品基本屬性的資訊已經可以在其外觀、包裝或標籤中看到,消費者在銷售時可以看到這些資訊。 對於更複雜的商品,可能需要在商店或線上頁面上的產品描述標籤上提供附加信息,以識別基本屬性。 國家法院認為,邀請消費者造訪網站以取得保險優惠的廣告並不構成購買邀請 (206)。 購買邀請是一個比廣告更狹義的概念,並非所有商業通訊都構成第 2(i) 條意義內的購買邀請。 第 2(i) 條中定義的最後一部分(「從而使消費者能夠進行購買」)並未要求商業通訊提供消費者用於購買商品的機制(例如電話號碼或優惠券)。
商品的自由流動並不一定意味著單一市場所有部分的所有產品都必須相同。 儘管消費者可以自由選擇購買哪些產品,但企業經營者也有權行銷和銷售具有不同成分或特性的商品,只要他們充分尊重歐盟立法(無論是在產品安全、標籤或其他橫向或部門方面,無論立法如何) )。 其目的是,只有在合理假設貿易商預見到商業行為會對弱勢消費者產生負面影響的情況下,才對貿易商施加責任。 特別吸引青少年的廣告產品可以利用他們的不成熟和輕信、粗心或魯莽以及願意冒險的特徵。 […] 該指令第 2 條的 k) 點必須解釋為“商業決策”的概念包括與消費者是否購買產品的決定直接相關的所有決策。 在某些情況下,消費者看似在向其他消費者銷售產品,但實際上這些人本身是代表商人或貿易商行事(「變相」企業對消費者銷售)。 國家消費者保護機構透過歐洲消費者保護合作網路 (CPC) 採取行動,針對提供應用程式內購買的網路遊戲實施了聯合執法措施。 據澄清,雖然應用程式開發者主要對應用程式的內容負責,但應用程式商店提供者也可以負責確保在其平台上運行的遊戲不包含對兒童的直接吸引力(115)。 因此,為了確定罰款金額,國家當局可以使用做出製裁決定時(即上一營業年度)可用的最新年度銷售數據。 第 13 台北會計師記帳士 條第(5)款要求成員國向委員會通報有關制裁的國家規則及其後續修正案,即透過描述相關國家規定的具體通知,而不僅僅是作為換位措施一般通知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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